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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武汉讯(张永康 记者吴采平)6月15日,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湖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2023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方案部署要求,聚焦民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商标侵权和伪劣化肥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违法案件。
吴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23年1月3日,湖北省荆门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违法线索联合公安机关对吴某经营的成人情趣用品店进行突击检查,依法扣押“强根法拉利”“虫草强肾王”“德国黑金刚”等宣称具有壮阳功效的食品28种191盒。经抽样检验,其中24种涉案食品检测出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西地那非,而当事人不能提供案涉食品合法来源。2月14日,荆门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吴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赵某制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2023年1月5日,湖北省襄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举报,依法对赵某生产加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1辆面包车用棉布将车内遮挡,车内装有标称茅台、五粮液等品牌的白酒,经商标所有权人鉴定为侵权商品。经查,当事人自2021年5月以来,从当地购买价格低廉的绵竹大曲、枝江等白酒,同时从外地购进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白云边等系列白酒包装、假冒商标,在自己家中组织赵某、王某等人利用低价白酒灌装成高档白酒,并将涉嫌侵权白酒对外销售。3月9日,襄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赵某制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施得丰化工公司销售不合格化肥案。2023年1月20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专项行动部署安排,依法对湖北施得丰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通过委托加工形式,购进批号为“2021-8-9”的“葆丰达”牌复合肥料60袋对外销售。经检验,上述批次化肥为不合格产品。3月2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湖北施得丰化工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化肥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0元、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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